加强河湖管理 建设水生态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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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27
来源:景观中国网
3月22日是第二十二届“世界水日”,第二十七届“中国水周”的宣传活动也在今天拉开帷幕。联合国确定今年“世界水日”的宣传主题是“水与能源”,我国纪念“世界水日”和开展“中国水周”活动的宣传主题是“加强河湖管理,建设水生态文明”。
今年3月22日是第二十二届“世界水日”,第二十七届“中国水周”的宣传活动也在今天拉开帷幕。联合国确定今年“世界水日”的宣传主题是“水与能源”,我国纪念“世界水日”和开展“中国水周”活动的宣传主题是“加强河湖管理,建设水生态文明”。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强调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对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作出重大战略部署。水生态文明是生态文明的核心组成部分,山川秀美关键在水,建设美丽中国关键也在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水利放在生态文明建设的突出位置,将水资源管理、水环境保护、水生态修复、水价改革、水权交易等纳入生态文明制度建设重要内容,为我们推进水利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
江河湖泊是地球的血脉、生命的源泉、文明的摇篮。我国河湖众多,水系复杂,流域面积超过100平方公里的河流有22909条,水面大于1平方公里的天然湖泊有2865个。中央始终高度重视江河湖泊治理与保护工作,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推动河湖生态建设和水资源节约保护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要看到,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全球气候变化影响加剧,我国河湖管理和保护仍然面临诸多严峻挑战,不少河湖开发已经接近或超出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水体污染、河道断流、湖泊萎缩、生态退化等问题日益凸显,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瓶颈。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践行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的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坚持生产生活生态统筹、水域水量水质并重、预防保护治理齐抓,大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实现河湖水域不萎缩、功能不衰减、生态不恶化,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一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源头防控治理。抓紧开展江河水量分配,健全覆盖省市县的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指标体系。进一步落实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计划用水等制度,推动建立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强化以水定发展规模、定产业方向、定城镇布局,大力推进工业、农业、生活节水,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加强水功能区和入河湖排污口监督管理,从严核定水域纳污容量,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逐步实现清水入河。建立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对超载河湖和区域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湖排污口。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做到严防严控严管,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开发、高效利用、全面节约、有效保护和科学管理。
二是健全规划体系和约束机制,加强河湖空间用途管制。加快完善河湖管理、河道采砂、岸线保护等规划,建立健全规划治导线管理制度,依法划定河湖管理和保护范围,开展河湖水域岸线登记和确权划界工作,实行河湖开发利用和保护分区管理,强化规划实施评估和监督考核工作。建立占用水域岸线补偿制度,建设项目确需占用水域的,要严格按照等效替代原则实行占用补偿。严格执行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涉河建设项目审查、河道采砂许可、洪水影响评价等制度,规范涉河建设项目和活动审批,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三是实施河湖水系连通工程,增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以自然河湖水系、大中型调蓄工程和连通工程为依托,加快规划确定的河湖水系连通骨干工程建设,支持区域河湖水系连通,推进中小河流水系连通,构建布局合理、生态良好,引排得当、循环通畅,蓄泄兼筹、丰枯调剂,多源互补、调控自如的江河湖库水系连通体系,着力提升水资源调蓄能力、水环境自净能力和水生态修复能力。全面实施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统筹考虑水的资源功能、环境功能、生态功能,协调好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关系,合理安排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充分发挥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工程的综合效益。
四是开展水生态治理和修复,促进江河湖泊休养生息。深入开展江河上中游等重点区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快坡耕地综合整治,大力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减少入河湖泥沙,防治面源污染。加强重要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区、生态保护区预防保护,综合运用调水引流、截污治污、河湖清淤、生物控制等措施,开展生态脆弱河湖治理修复。继续实施退田还湖、退渔还湖,加强圩区管理,恢复天然河湖水域面积。实行地下水总量与水位双控制,加大华北平原区等严重超采区治理修复力度,调整产业结构和种植结构,推广农业高效节水,有序实施耕地休养生息,逐步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大力开展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抓好农村水环境综合治理,促进新型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
五是提升河湖管理保护能力,推进科学治水依法管水。建立健全河湖管理、节约用水、水功能区管理等法律法规,强化水行政监督执法,严厉打击非法取水、超标排放、侵占水域、违法设障、非法采砂等违法行为,维护良好河湖管理秩序。积极运用卫星遥感等先进科技手段强化河湖动态监控,加强省界等重要控制断面、水功能区和地下水的水质水量监测能力建设,完善取水、排水、入河湖排污口计量监控设施,建立中央、流域和地方水资源监控管理平台,全面提高水资源监控、预警和管理能力。加强应对气候变化、流域生态需水、河湖健康评估等重大问题研究,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关键技术的研发应用。
六是深化水利体制机制改革,构建水生态文明长效机制。积极推进流域综合管理和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建立事权清晰、分工明确、运转协调的水资源管理体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落实河湖管护主体、责任和经费,因地制宜推行“河长制”。开展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建立国家水权制度,积极培育水市场,推进流域、区域、行业和用水户之间的水权交易。健全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全面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的水价形成机制。加快建立江河源头区、重要水源地、重要水生态修复治理区和蓄滞洪区生态补偿机制,推动上下游不同地区间开展横向生态补偿。大力开展水生态文明宣传教育,让水生态文明意识深入人心,成为每一个公民的自觉行动,在全社会形成节水、爱水、护水、亲水的良好风尚。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强调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对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作出重大战略部署。水生态文明是生态文明的核心组成部分,山川秀美关键在水,建设美丽中国关键也在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水利放在生态文明建设的突出位置,将水资源管理、水环境保护、水生态修复、水价改革、水权交易等纳入生态文明制度建设重要内容,为我们推进水利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
江河湖泊是地球的血脉、生命的源泉、文明的摇篮。我国河湖众多,水系复杂,流域面积超过100平方公里的河流有22909条,水面大于1平方公里的天然湖泊有2865个。中央始终高度重视江河湖泊治理与保护工作,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推动河湖生态建设和水资源节约保护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要看到,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全球气候变化影响加剧,我国河湖管理和保护仍然面临诸多严峻挑战,不少河湖开发已经接近或超出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水体污染、河道断流、湖泊萎缩、生态退化等问题日益凸显,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瓶颈。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践行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的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坚持生产生活生态统筹、水域水量水质并重、预防保护治理齐抓,大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实现河湖水域不萎缩、功能不衰减、生态不恶化,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一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源头防控治理。抓紧开展江河水量分配,健全覆盖省市县的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指标体系。进一步落实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计划用水等制度,推动建立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强化以水定发展规模、定产业方向、定城镇布局,大力推进工业、农业、生活节水,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加强水功能区和入河湖排污口监督管理,从严核定水域纳污容量,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逐步实现清水入河。建立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对超载河湖和区域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湖排污口。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做到严防严控严管,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开发、高效利用、全面节约、有效保护和科学管理。
二是健全规划体系和约束机制,加强河湖空间用途管制。加快完善河湖管理、河道采砂、岸线保护等规划,建立健全规划治导线管理制度,依法划定河湖管理和保护范围,开展河湖水域岸线登记和确权划界工作,实行河湖开发利用和保护分区管理,强化规划实施评估和监督考核工作。建立占用水域岸线补偿制度,建设项目确需占用水域的,要严格按照等效替代原则实行占用补偿。严格执行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涉河建设项目审查、河道采砂许可、洪水影响评价等制度,规范涉河建设项目和活动审批,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三是实施河湖水系连通工程,增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以自然河湖水系、大中型调蓄工程和连通工程为依托,加快规划确定的河湖水系连通骨干工程建设,支持区域河湖水系连通,推进中小河流水系连通,构建布局合理、生态良好,引排得当、循环通畅,蓄泄兼筹、丰枯调剂,多源互补、调控自如的江河湖库水系连通体系,着力提升水资源调蓄能力、水环境自净能力和水生态修复能力。全面实施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统筹考虑水的资源功能、环境功能、生态功能,协调好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关系,合理安排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充分发挥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工程的综合效益。
四是开展水生态治理和修复,促进江河湖泊休养生息。深入开展江河上中游等重点区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快坡耕地综合整治,大力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减少入河湖泥沙,防治面源污染。加强重要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区、生态保护区预防保护,综合运用调水引流、截污治污、河湖清淤、生物控制等措施,开展生态脆弱河湖治理修复。继续实施退田还湖、退渔还湖,加强圩区管理,恢复天然河湖水域面积。实行地下水总量与水位双控制,加大华北平原区等严重超采区治理修复力度,调整产业结构和种植结构,推广农业高效节水,有序实施耕地休养生息,逐步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大力开展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抓好农村水环境综合治理,促进新型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
五是提升河湖管理保护能力,推进科学治水依法管水。建立健全河湖管理、节约用水、水功能区管理等法律法规,强化水行政监督执法,严厉打击非法取水、超标排放、侵占水域、违法设障、非法采砂等违法行为,维护良好河湖管理秩序。积极运用卫星遥感等先进科技手段强化河湖动态监控,加强省界等重要控制断面、水功能区和地下水的水质水量监测能力建设,完善取水、排水、入河湖排污口计量监控设施,建立中央、流域和地方水资源监控管理平台,全面提高水资源监控、预警和管理能力。加强应对气候变化、流域生态需水、河湖健康评估等重大问题研究,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关键技术的研发应用。
六是深化水利体制机制改革,构建水生态文明长效机制。积极推进流域综合管理和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建立事权清晰、分工明确、运转协调的水资源管理体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落实河湖管护主体、责任和经费,因地制宜推行“河长制”。开展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建立国家水权制度,积极培育水市场,推进流域、区域、行业和用水户之间的水权交易。健全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全面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的水价形成机制。加快建立江河源头区、重要水源地、重要水生态修复治理区和蓄滞洪区生态补偿机制,推动上下游不同地区间开展横向生态补偿。大力开展水生态文明宣传教育,让水生态文明意识深入人心,成为每一个公民的自觉行动,在全社会形成节水、爱水、护水、亲水的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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