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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立法保护湿地

admin 2009-08-28 来源:景观中国网
2009年8月26日,经修改后的《武汉市湿地自然保护区条例(草案)》提交该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依据该条例草案,武汉对将外来物种引入湿地的行为予以重罚。
  2009年8月26日,经修改后的《武汉市湿地自然保护区条例(草案)》提交该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依据该条例草案,武汉对将外来物种引入湿地的行为予以重罚。  

  该条例草案规定,对引入外来物种的,除了责令其限期恢复原状,没收违法所得外,还将被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因引入外来物种而对湿地保护区造成严重破坏的,将被处以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近年来,武汉因外来物种入侵而造成危害的事件频发。例如,紫茎泽兰的引入,给农林业、畜牧业带来灾难;水葫芦作为花卉和饲料引入后,导致水下动植物大量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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