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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法规提请审议

admin 2009-08-26 来源:景观中国网
2009年8月25日,在贵阳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作为全国第一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地方性法规,《贵阳市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条例(草案)》正式提请审议。条例包含实行区域限批制度、监督员制度、“门前三包”责任制、超时默认制度等。

  2009年8月25日,在贵阳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作为全国第一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地方性法规,《贵阳市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条例(草案)》正式提请审议。条例包含实行区域限批制度、监督员制度、“门前三包”责任制、超时默认制度等。 
  该条例从多方面对尊重和维护自然,实现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共生,作出了法律性的规范和保障,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规范化、法定化。
  实行监督员制度 
  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实行生态环境和规划建设监督员制度。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设立专职监督员,及时发现并报告辖区内破坏生态环境、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 
  解读:监督员制度,是总结贵阳市规划监督员实践做法,结合生态环境和规划建设工作的实际需要而作出的创新规定。它不同于目前各类松散型、名义化的监督员制度,可以有效解决生态环境和规划建设管理信息不灵、上下脱节、相互割离等问题,充分整合现有监督员力量,为生态环境和规划建设的执法管理提供人员沉到底、时间全天候、空间全覆盖、职责有重点、沟通及时化的业务联系和信息服务,提高执法的精准度和效率。
  “社区支持农户”模式     
  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倡导社区支持农户的绿色纽带模式,促进城乡共同发展。” 
  解读:这是接受贵州民族学院文本建议,借鉴起源于上世纪70年代瑞士的“社区支持农业”模式,总结贵阳市民小柴在永乐乡水塘村江西坡的网上租地种植、养殖做法,进行完善做出的创新性、倡导性规定。 
  这种模式,是指城市社区消费者为了寻找安全的食物,与那些希望生产有机食品并建立信任关系的农民达成供需协议,直接由农户(场)送货上门的模式。 

  “社区支持农户”模式彰显了绿色、生态、和谐精神,是一种现代生态农业经营模式和城市居民生活消费方式,城里人与农民直接见面,促进城乡互动;同时农业生产与社区居民需要直接挂钩,不通过中间商,可避免生产盲目性,造成农产品浪费损失;农民获得公平贸易权利,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
  “门前三包”责任制度     
  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度。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与管理区域内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户,应当遵循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原则,按照划定范围和管理标准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责任人履行责任书确定的环境卫生、市容秩序、绿化维护责任,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履行相应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执法等职责。 
  解读:立足贵阳市环境卫生、市容秩序、绿化维护方面责任难以落实等实际,规定了“门前三包”责任制度。目的在于动员和组织广大临街单位积极参与到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活动中来,增强主人翁责任感。 
  该制度特点之一在于确定管理责任主体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一家,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为县级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可防止主体过多责任反而不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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