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出台《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
一、明确了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
一是重要意义。加强重庆市统筹城乡环境保护工作,是重庆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着力构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长江上游生态文明示范区、保障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意义重大,对于全国其他地区做好城乡环境保护工作具有示范作用和借鉴意义。
二是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生态立市和环境优先的理念,以统筹城乡环境保护为主线、以加强三峡库区水环境安全保护为重点、以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为核心、以创新环境保护政策为手段、以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为支撑,积极推进统筹城乡环境综合配套改革实验。
三是主要目标。全面加快建设重庆市统筹城乡环境保护试验经济区,完善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的新机制,创建统筹城乡环境保护新模式,为探索中国特色环境保护新道路积累经验。到2012年,重庆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取得积极进展,统筹城乡环境保护试验区建设取得初步成效,环境监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三峡库区长江流干流水质达到Ⅱ类。到2020年,环境保护各项改革全面深化,形成统筹城乡环境保护的制度体系。环境基础设施基本完善,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三峡库区长江干流水质稳定保持Ⅱ类。
二、出台了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环境保护工作四方面16项具体措施
一是大力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完善城乡一体化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稳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二是全面加强库区水环境保护。加强三峡库区水环境保护;开展工业园区污染集中防治示范;开展库区环境问题研究和跟踪监测;加强库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自然保护区管理。
三是促进区域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坚持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大力推进污染减排;积极创新一揽子环境经济政策。
四是加强环境基础能力建设。统筹城乡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开展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建设示范;设立环保法庭和开展公益诉讼代理人制度试点;加快实施环保科技和工程示范;推进环境保护国际合作;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三、加强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保障
本着自力更生与国家支持相结合的原则,环境保护部与重庆市政府就落实《意见》进行衔接协商,每年召开一次部市战略合作高层协商会议,专题研究重庆市环境保护重大问题,将各项政策和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