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庭湖宣言》呼吁湿地保护主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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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06
来源:景观中国网
由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全球环境基金出资,国家林业局GEF湿地项目办公室主办的“岳阳论坛”(湿地保护与可持续利用国际研讨会),12月3日下午6时圆满结束。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印红
由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全球环境基金出资,国家林业局GEF湿地项目办公室主办的“岳阳论坛”(湿地保护与可持续利用国际研讨会),12月3日下午6时圆满结束。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印红、湖南省政府副省长杨泰波、湖南省林业厅副厅长邓三龙、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亚太区办公室官员Sameer Karki先生出席。来自印度、巴基斯坦、埃及、喀麦隆、南非、美国、加拿大、墨西哥、澳大利亚、英国、中国等11个国家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湿地公约、世界自然基金会、湿地国际等组织的130多位代表,围绕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主流化进行了深入探讨,达成了广泛共识,共同发表了《洞庭湖宣言》。
湿地,是全球生物生产力最大和类型最为丰富的生态系统之一。1994年在岳阳召开的中国湿地保护研讨会,是中国湿地保护事业进程中一个十分重要的里程碑;1998年,第六届东北亚与北太平洋地区环境论坛发表了《岳阳宣言》,在国际上产生了强烈而深远的影响。2002年召开的《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明确指出了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各国各个部门的工作中。此次论坛旨在搭建国际湿地保护的国际合作桥梁和公众参与平台,推动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与会代表分别就中国湿地保护及目标、全球层面的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主流化、国家层面的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主流化、地方层面的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主流化等,做了一系列的主旨演讲。向从事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专业人士,展示和交流了近期在生物多样性主流化以及其它相关领域主流化方面的具体实践和经验。结合大会的主题,岳阳市长黄兰香向大会做了概要汇报。她表示,岳阳市将履行国际义务,进一步与国际社会合作,管理、保护和利用好洞庭湖,把美丽的洞庭湖留给未来,与全球共享。与会代表在《洞庭湖宣言》中提出,应尽快将湿地保护纳入到全球环境与发展的磋商进程中去。
与会代表在《洞庭湖宣言》中提出,应尽快将湿地保护纳入到全球环境与发展的磋商进程中去。
在全球层面上,应促使湿地公约秘书处在联合国所有相关磋商中拥有官方席位,并考虑将湿地公约与生物多样性公约的合作模式推广到与其他多边协议(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联合国防止沙漠化公约、联合国迁徙物种公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等)的合作中。尤其是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合作,尽快认可湿地生态系统在二氧化碳减排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中的作用。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20年来各国的湿地保护经验已经充分表明了湿地生态系统的脆弱性,建议各国政府在湿地保护主流化过程中采用“谨慎利用原则”,同时还应采用各种经济发展措施和机制,包括发展政策、立法、土地利用规划、财政与税收、经济激励和国际贸易政策、能力建设、研究和技术开发等。
为了使湿地保护主流化过程获得公众的认可与理解,《洞庭湖宣言》呼吁各国政府加大公众教育的力度。鉴于积极的社区的参与是湿地保护主流化的关键,建议各国政府采用公开、透明方针,激励当地社区在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中的主人公精神。
国家林业局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院长李忠平表示,《洞庭湖宣言》代表了全球湿地保护工作者的心声,也是湿地保护与可持续利用国际研讨会取得的重大成果。该宣言确认湿地保护主流化是确保湿地可持续利用的有效机制,将成为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主流化工作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湿地,是全球生物生产力最大和类型最为丰富的生态系统之一。1994年在岳阳召开的中国湿地保护研讨会,是中国湿地保护事业进程中一个十分重要的里程碑;1998年,第六届东北亚与北太平洋地区环境论坛发表了《岳阳宣言》,在国际上产生了强烈而深远的影响。2002年召开的《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明确指出了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各国各个部门的工作中。此次论坛旨在搭建国际湿地保护的国际合作桥梁和公众参与平台,推动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与会代表分别就中国湿地保护及目标、全球层面的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主流化、国家层面的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主流化、地方层面的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主流化等,做了一系列的主旨演讲。向从事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专业人士,展示和交流了近期在生物多样性主流化以及其它相关领域主流化方面的具体实践和经验。结合大会的主题,岳阳市长黄兰香向大会做了概要汇报。她表示,岳阳市将履行国际义务,进一步与国际社会合作,管理、保护和利用好洞庭湖,把美丽的洞庭湖留给未来,与全球共享。与会代表在《洞庭湖宣言》中提出,应尽快将湿地保护纳入到全球环境与发展的磋商进程中去。
与会代表在《洞庭湖宣言》中提出,应尽快将湿地保护纳入到全球环境与发展的磋商进程中去。
在全球层面上,应促使湿地公约秘书处在联合国所有相关磋商中拥有官方席位,并考虑将湿地公约与生物多样性公约的合作模式推广到与其他多边协议(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联合国防止沙漠化公约、联合国迁徙物种公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等)的合作中。尤其是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合作,尽快认可湿地生态系统在二氧化碳减排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中的作用。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20年来各国的湿地保护经验已经充分表明了湿地生态系统的脆弱性,建议各国政府在湿地保护主流化过程中采用“谨慎利用原则”,同时还应采用各种经济发展措施和机制,包括发展政策、立法、土地利用规划、财政与税收、经济激励和国际贸易政策、能力建设、研究和技术开发等。
为了使湿地保护主流化过程获得公众的认可与理解,《洞庭湖宣言》呼吁各国政府加大公众教育的力度。鉴于积极的社区的参与是湿地保护主流化的关键,建议各国政府采用公开、透明方针,激励当地社区在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中的主人公精神。
国家林业局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院长李忠平表示,《洞庭湖宣言》代表了全球湿地保护工作者的心声,也是湿地保护与可持续利用国际研讨会取得的重大成果。该宣言确认湿地保护主流化是确保湿地可持续利用的有效机制,将成为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主流化工作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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