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行业综合资质明确 统一相关业务管理 新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出台
admin
2007-06-01
来源:景观中国网
日前,建设部颁布了新的《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原《关于颁发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和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的通知》(建设[2001]22号)中“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同时废止。
日前,建设部颁布了新的《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原《关于颁发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和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的通知》(建设[2001]22号)中“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同时废止。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新标准的出台对《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建筑装饰设计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9号)、《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资格分级标准》(公通字[1997]60号)、《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管理办法》(建设[2000]285号)等管理办法和标准进行了修订,并统一了头绪繁杂、门类众多的各种建筑相关的管理标准和管理办法,为建设工程设计行业管理体制改革以及行业发展奠定了基础。
新标准将整个行业分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标准、行业资质标准、专业资质标准和专项资质标准四个序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是指涵盖21个行业的设计资质;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是指涵盖某个行业资质标准中的全部设计类型的设计资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是指某个行业资质标准中的某一个设计类型的设计资质;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是指为适应和满足行业发展的需求,对已形成产业的专项技术独立进行设计以及设计、施工一体化而设立的资质。
该标准就每类资质对企业资历和信誉、技术条件、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规定,并对企业承担业务范围进行了详细规定。
对于业内企业特别关注的综合资质问题,文件规定,注册资本在6000万元以上,年设计产值在1亿元以上,有2个以上行业甲级资质且排名在全国50名以内的设计企业可以申请综合资质。申请综合甲级资质的企业,对其业绩方面也有相应要求。
在人员方面要求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00人,其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不少于200人(一级注册建筑师、结构工程师、建造师各不少于3人),拥有相关的专利、专有技术、工艺包(软件包)不少于3项;通过ISO9000族标准质量体系认证、主编过2项或参编过5项及以上国家、行业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定额、标准设计。对获奖、具体实施投产的项目数以及工程业绩等方面也有具体条件。
新列入的专项资质包括建筑装饰、消防、建筑智能、幕墙、钢结构、风景园林、消防设施、环境工程等7个专业工程。这些类型的项目比较适合设计、施工的一体化管理,体现了建设部一直想把设计与施工相融合的改革思路。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新标准的出台对《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建筑装饰设计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9号)、《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资格分级标准》(公通字[1997]60号)、《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管理办法》(建设[2000]285号)等管理办法和标准进行了修订,并统一了头绪繁杂、门类众多的各种建筑相关的管理标准和管理办法,为建设工程设计行业管理体制改革以及行业发展奠定了基础。
新标准将整个行业分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标准、行业资质标准、专业资质标准和专项资质标准四个序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是指涵盖21个行业的设计资质;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是指涵盖某个行业资质标准中的全部设计类型的设计资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是指某个行业资质标准中的某一个设计类型的设计资质;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是指为适应和满足行业发展的需求,对已形成产业的专项技术独立进行设计以及设计、施工一体化而设立的资质。
该标准就每类资质对企业资历和信誉、技术条件、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规定,并对企业承担业务范围进行了详细规定。
对于业内企业特别关注的综合资质问题,文件规定,注册资本在6000万元以上,年设计产值在1亿元以上,有2个以上行业甲级资质且排名在全国50名以内的设计企业可以申请综合资质。申请综合甲级资质的企业,对其业绩方面也有相应要求。
在人员方面要求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00人,其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不少于200人(一级注册建筑师、结构工程师、建造师各不少于3人),拥有相关的专利、专有技术、工艺包(软件包)不少于3项;通过ISO9000族标准质量体系认证、主编过2项或参编过5项及以上国家、行业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定额、标准设计。对获奖、具体实施投产的项目数以及工程业绩等方面也有具体条件。
新列入的专项资质包括建筑装饰、消防、建筑智能、幕墙、钢结构、风景园林、消防设施、环境工程等7个专业工程。这些类型的项目比较适合设计、施工的一体化管理,体现了建设部一直想把设计与施工相融合的改革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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