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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条例》成为风景名胜资源的“尚方宝剑”

admin 2006-11-08 来源:景观中国网
  9月29日,修订后的《风景名胜区条例》正式对外公布了。这部将于12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条例突出了对风景名胜资源的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就犹如为我们的风景名胜资源擎起了一把
  9月29日,修订后的《风景名胜区条例》正式对外公布了。这部将于12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条例突出了对风景名胜资源的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就犹如为我们的风景名胜资源擎起了一把“尚方宝剑”。

  要用好这把“剑”,不仅在于各地建设和风景名胜区管理部门本身对于《条例》的深度认识,还在于如何使《条例》深入人心,引起全社会的关心、重视和支持,使保护风景名胜资源变成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作为风景名胜资源的管理者,要管理好这一资源,首先要摆正自己的位置,不应只把风景名胜资源作为本部门或本地区的“摇钱树”,还应自觉地承担起保护风景名胜资源的责任。管理者本身绝不能借着手中的权力成为资源的破坏者,在景区乱建索道、楼堂馆所等、门票调价时,要先看看悬在头上的这把“剑”;在规划风景名胜区时,决不能因为急功近利将景区错位开发成“旅游经济开发区”,使景区失去天然的秀美和自然的灵动,而要确保景区的永续利用。

  作为风景名胜资源管理者,还要管理好社会资源。风景名胜区是国家珍贵的自然和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的重要资源。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风景名胜资源的义务,并有权制止、检举破坏风景名胜资源的行为。作为管理者,要组织好《条例》的宣传工作,积极开展各种活动,向游客和群众广泛宣传《条例》的基本内容,宣传严格保护风景名胜区的重要意义,营造保护风景名胜资源的浓厚社会氛围和良好舆论环境。

  《条例》这把剑,掌握在我们每个人的手中,面对破坏风景名胜资源的行为时,只有人人行动起来,人类共有的资源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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