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将率先推行城市规划公示制
admin
2005-04-11
来源:景观中国网
记者从省建设厅获悉,自今年7月1日起,我省将首开全国先河,在13个省辖市全面推行城市规划公示制,各县级市也将参照试行。 2003年7月我省开始试行规划公示制度以来,各省辖
记者从省建设厅获悉,自今年7月1日起,我省将首开全国先河,在13个省辖市全面推行城市规划公示制,各县级市也将参照试行。
2003年7月我省开始试行规划公示制度以来,各省辖市陆续将各层次的城市规划项目,通过固定场所、新闻媒体、网站和公示栏等方式向社会进行了公示。这一方式,不但能够在城市规划过程中形成专家论证、群众建议、媒体监督的公开、民主机制,避免非科学因素的干扰,而且能够大大减少工程“增高、长胖、移位”等违规现象,有效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
即将全面推行的这一制度,提出了更规范的操作标准,明确要求各地对城市规划的制定、实施管理、监察监督、管理政务等各个方面均必须进行公示。其中既包括总体规划、分区规划等反映城市发展方向的宏观规划,也包括居住区、历史街区、风景名胜区等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详细规划。像“居住建筑周边的建设项目”在审批前,必须公示项目的基本情况、规划依据、方案说明和图纸等,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方式除了固定的公示场所、新闻媒体、网站等以外,必要时要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公示栏(牌),通过与原有合法居住建筑物日照、通风、交通、环境等相关内容的公示,保证项目建设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保障公众合法权益。
2003年7月我省开始试行规划公示制度以来,各省辖市陆续将各层次的城市规划项目,通过固定场所、新闻媒体、网站和公示栏等方式向社会进行了公示。这一方式,不但能够在城市规划过程中形成专家论证、群众建议、媒体监督的公开、民主机制,避免非科学因素的干扰,而且能够大大减少工程“增高、长胖、移位”等违规现象,有效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
即将全面推行的这一制度,提出了更规范的操作标准,明确要求各地对城市规划的制定、实施管理、监察监督、管理政务等各个方面均必须进行公示。其中既包括总体规划、分区规划等反映城市发展方向的宏观规划,也包括居住区、历史街区、风景名胜区等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详细规划。像“居住建筑周边的建设项目”在审批前,必须公示项目的基本情况、规划依据、方案说明和图纸等,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方式除了固定的公示场所、新闻媒体、网站等以外,必要时要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公示栏(牌),通过与原有合法居住建筑物日照、通风、交通、环境等相关内容的公示,保证项目建设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保障公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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