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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搞无障碍设计”就应吃“红牌” 文明之必然

admin 2004-06-23 来源:景观中国网
新闻背景: 据6月20日《新京报》报道,《广东省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已列入今年省政府规章制定计划。新的办法将规定,在对建设项目进行审查时,对不进行无障碍设计的,不
新闻背景: 据6月20日《新京报》报道,《广东省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已列入今年省政府规章制定计划。新的办法将规定,在对建设项目进行审查时,对不进行无障碍设计的,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或不予通过审查。 城市无障碍设施是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基本条件,也是方便老人、妇女、儿童和其它社会成员的重要设施,它包括坡道、电梯、厕所扶手、低位公用电话、盲道、盲人过街音响设施等。城市只有创造出相应的无障碍环境,才能为残疾人、老人、儿童等群体走向社会、参与社会生活提供必要的条件。可见,不断健全和完善城市无障碍设施,关系到千家万户群众切身利益的大问题,是城市文明、进步的必然要求,也是打造责任型政府的要求。 令人遗憾的是,在当前许多城市,无障碍设施的建设严重滞后,现有的一些无障碍设施也存在着“不规范”和“不完备”的缺陷。主要原因就是由于无障碍设计中对盲道、通道门、楼梯、电梯、电话、洗手间、扶手及标志物等部位设计不细,有的部位有所遗漏,比如,“坡道”有高有低,有宽有窄,参差不齐;一些“盲道”仅仅设在重点路段等。这样,无障碍设施不能形成系统,缺乏应有环环相扣的连续性,变成了一些零星的、孤立的“形象工程”。这样的无障碍设施,非但不能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更重要的是丧失特定社会效益,不利于社会文明的进步。 实际上,早在1989年,我国政府就颁布了《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对无障碍环境建设在技术上做出了强制性规定。1999年,建设部与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曾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行无障碍设施的建设的通知”,要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地区的无障碍环境建设进行检查。然而,由于一些地方的领导、企业和工程技术人员中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认识还不到位,有的甚至根本没有这方面的认识,认为无障碍设施只是针对少数的残疾人,可有可无。在这种淡薄的意识下,在城市规划建设中,在对工程设计的审批和工程施工、验收中,缺少了对无障碍设计规范进行有效的监督审核力度。这样,就造成了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不规范”和“不完备”的现状,造成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滞后。 值得注意的是,到目前为止,尚未有由省级单位牵头制定的无障碍建设及管理规定出台。这极大的说明,当前无障碍法规建设严重滞后。也正是因为没有比较健全的法规,无论是规划设计单位还是建筑设计单位,都没有很好的把建设和完善无障碍设施当作一个硬性的任务来抓,而开发商和房地产商在进行工程项目建设时,对此也就极容易漠视。这样,即使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不到位,也缺乏相应的惩罚机制。 从这个意义上看,广东省政府即将制定《广东省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在对建设项目进行审查时,对不进行无障碍设计的,发放“红牌”,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或不予通过审查。我以为,这正是针对无障碍法规建设严重滞后的现状,通过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加强对不进行无障碍设计审查力度,把“关口”前移,把那些缺少无障碍设计的工程堵在城市建设之外。 笔者以为,制定这种管理办法本身,就是对无障碍设施建设的一种最有效的宣传,它能够唤起社会各界人士对无障碍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更重要的是,通过出台管理办法,规定从源头上就让那些“不搞无障碍设计”的企业吃“红牌”,将来在对无障碍设施建设的验收中,一旦出了问题,也容易确定相关责任人,这样就起到一定的监督和管理作用。因此,笔者以为,广东把《广东省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列入今年省政府规章制定计划,是一个利好消息,有利于促进城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提高,体现了政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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