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报批先公示15天 成都规范城市规划编制审批管理
admin
2004-05-16
来源:景观中国网
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分区规划、专业规划和重要控制性详细规划在报请审批前,规划编制组织主体应面向社会大众组织不少于15天的公示(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昨日记者获悉,《成都
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分区规划、专业规划和重要控制性详细规划在报请审批前,规划编制组织主体应面向社会大众组织不少于15天的公示(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昨日记者获悉,《成都市城市规划编制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已在市政府第15次常务会上审议通过,将于6月1日起在成都市全面施行。
《办法》对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等规划的编制、审批和调整做了详细规定。
[B]城市设计理念贯穿各阶段
行政审查专家审查相结合[/B]
编制城市规划时要将城市设计理念贯穿于城市规划各阶段,同时遵循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保护和改善城乡生态环境、保护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及保持民族和地方特色等六个原则。
城市规划实行行政审查与专家审查相结合的方式。专家审查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与会专家二分之一以上表决同意视为通过。
[B]因调整出现不符合技术规范
规划主管部门必须组织听证[/B]
此外,控制性详细规划强制性内容的调整在审批前必须进行公示或听证。若要调整规划地段各个地块的土地主要用途;调整规划地段各个地块允许的建设总量;调整特定地区规划允许的建设高度;调整规划地段各个地块的绿地率、公共绿地面积规定;调整规划地段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的规定;调整历史文化保护区内重点保护地段的建设控制指标、规定及建设控制区的建设控制指标这六大直接涉及公众权益内容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公示。
若调整特困企业、破产企业所在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强制性内容而出现不符合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规划主管部门必须组织听证。
[B]禁止转包城市规划编制任务
对违法编制者不予审查审批[/B]
我市城市规划编制面向市场进行。禁止无《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的单位、个人及无《外商投资企业城市规划服务资格证书》的外商投资城市规划服务企业在我市范围内承接各类规划编制任务。禁止转包城市规划编制任务。禁止将有关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任务委托给外商投资规划服务企业。
此外,对违法编制或未按规定编制城市规划,审查、审批机构不予审查、审批;对有关编制单位,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以警告、责令停止编制、责令修改、责令重新编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报请发证机关收回其《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或《外商投资企业城市规划服务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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