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建设工程审批再快“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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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06
来源:景观中国网
记者日前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了解到,新一轮工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即将进行。市建设与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改革后不仅有望实现审批再次提速,而且将进一步发挥中心工作平台协调
记者日前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了解到,新一轮工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即将进行。市建设与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改革后不仅有望实现审批再次提速,而且将进一步发挥中心工作平台协调作用,解决项目生成与前期审批之间的磨合,提高实施效率。
第一步:方案审批拟推行告知承诺制度
方案审批是在国家《规划法》规定的“一书两证”基础上,由《厦门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三十六条增加设定的审批事项。相关人士说,由于《条例》并没有明确方案的审查范围和标准,不同审查人有不同的审查标准,建设单位往往需多次修改设计方案,使审批整体时限延长。根据有关规定,设计招标项目评标后,建设单位还应将中标优选方案报规划管理部门审查,使大部分设计招标时间延长4个月至6个月,而这种审查往往又是重复评标专家组的工作。
改革的做法是拟对方案审批环节实行告知承诺制度,不再进行单独的审批,确定建设单位自行承担违反承诺的责任。同时修改有关规定,明确规划部门不再对中标优选方案进行审查,只以监管人身份对评标工作进行监督。
第二步:拟减少、合并一部分审批事项
立项审批在项目实施中往往占去相当长一段时间。此次改革拟对非财政性建设项目一律取消立项审批(不含需报国家审批的建设项目)。而对于没有地下室建设的财政性项目,也拟不再进行民防审批,不单独缴交民防易地建设统筹费,改由政府根据民防规划统筹安排民防设施建设经费。同时建设项目的民防、市政园林等方面的建设要求由相关部门在方案设计阶段实行告知承诺。
第三步:拟推行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分离
《建设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如果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集于政府部门,不仅有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嫌疑,而且政府部门由此也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
目前我市与建设、民防、市政园林等部门有关的施工图技术审查已委托审图机构审查。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说,通过此次改革,原本由政府大包揽的施工图审查有望逐步推向市场,包括消防、规划部门在内的施工图行政审批将可能像现在的建设与管理局一样,只根据专业社会机构的审查结果,签发格式化的审批意见书。
第四步:服务中心提前介入项目前期工作
一个项目从合同签订到完成审批快则数月,慢则数年。时间拖得很长不说,由于中间缺乏协调,使许多本应该在前期就要做好的事情,却留到后面的审批环节来进行,比如征地拆迁等。市建设与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此次改革将进一步发挥中心平台作用,拟在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合同签订后,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就主动介入,以“总调度师”身份监督各有关部门项目前期工作,对于中间出现的牵涉多个部门事务进行协调,避免审批中途“卡壳”。有关人士认为,项目前期工作做深做细后,不仅有利于提高行政审批速度,而且将大大提高项目的实施效率。
据了解,由于此次改革力度大,牵涉的部门也较多,目前市审改办、监察局正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具体如何实施还有待于下一步综合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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