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开发:正确评价圆明园防渗工程需要纠正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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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01
来源:景观中国网
近两个月来,圆明园防渗工程由于媒体的报导已经成了举国公知的重大新闻事件,也是国家环评法出台以后第一个引起全国轰动的公民听证的环境事件,同时也是国家建立和谐社会,发展人民民主政治进程中的重要事件。圆明园防渗
近两个月来,圆明园防渗工程由于媒体的报导已经成了举国公知的重大新闻事件,也是国家环评法出台以后第一个引起全国轰动的公民听证的环境事件,同时也是国家建立和谐社会,发展人民民主政治进程中的重要事件。圆明园防渗工程的沸沸扬扬,其社会意义已经远远大于它的实际意义:一是突出地宣传了国家环境保护工作法规的严肃性和重要性,向社会显示了政府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强大力度,使环境保护成为社会的关注视点,成为人民群众的热点话题。人民群众通过圆明园防渗工程的报道进一步加强对环境保护的理解,二是通过对圆明园防渗工程的报道与评论,通过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的听证会,了解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社会公众的参与方式,有助于全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到环境保护进程中来,从而推进国家《环境评价法》的实施。三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示范意义。
笔者是社会众多关注圆明园防渗工程的研究人员之一,并且有幸参与了国家环保总局的听证会等多次相关活动。圆明园防渗工程的质疑与争议本是一件好事,然而要保持这种参与的有效性、客观性与科学性,给出公正客观的评价真是不容易。程序公正,起点公平,似乎都不难,但评价者的客观理性却很难。笔者认为,如何解决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问题,在于能够提供全面背景信息,让关心圆明园的专家、决策机构及广大社会公众,根据确切的事实与科学的数据,对事情加以评判。而现实让人们感觉到,消除误码导,在于提供真正准确的事实,在于提供详细的背景介绍。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亮出事实,把全部情况曝露在阳光下,公开,必然带来公正,否则误导不可避免。圆明园防渗工程就是一例。由于很多人对事实不清楚,少数人以讹传讹,用不清楚的事实,或者完全不符合客观实际的事实来作评价的依据,再加上媒体缺少深入调查便一再宣传,众多的误会也就难免了。我们的有关方面有责任有义务向社会作一个全面的陈述,客观真实的陈述,并且允许不同意见相互质询,这样,才有利捋清事实,才能有的放矢,达成共识,解决问题。
关于圆明园防渗工程的争议,其中误导多多:
误导之一,以为圆明园功能定位问题是圆明园管理处的擅自作主,其实这是抬举了圆明园管理部门。圆明园应该办成什么样的一个园林,历来就存在着多种争议,也有结论。有人提出圆明园要办成一个荒草萋萋的遗迹,这是一种选择,20年前就有。关于这个问题的争议已经有过一个经过法律程序的高度集中的结论。圆明园的规划讨论历经20年,历经数百位专家,上百次研讨会,最后确定了规划,规划经过北京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经过国家文物局批准,2001年生效。这个规划的形成过程是复杂的,讨论的内容是多方面的,决策程序也是严谨的,因此有高度的权威性。要改变这个规划,当然不是绝对不能,但也有相应的程序。目前圆明园的规划,定位为既可以凭吊古迹,也可以欣赏有水景观的古典园林。恢复圆明园的山形水系,圆明园管理处只是一个执行者。拿定位这样一个多早已有了结论的课题来说事,如果不知道这个背景,那么轻则是没有调查,信口开河,重则是有意误导公众。这次新闻事件中,许多批评的人士针对圆明园的定位扣帽子,看起来是批评了圆明园管理处,但实际上批评的是国家规划,因此内容早就跑了题,与防渗工程无关。
误导之二,圆明园做防渗工程破坏了生态。许多专家振振有词说防渗工程不该做。理由是做了防渗工程破坏了生态平衡,阻断了圆明园湖里的水与地下水的双向交流,因此是一个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工程。首先我要说,只要有简单的生物学知识加上对北京的市情的了解,就不会说出这种话来。第一,回答有没有交换的问题。生态专家们的常识是:地下水位低于3米时,大部分的地表植物与树木的与地下水的交换已经难于进行;当地下水位低于6米时,这种交换已经完全停止。现在是地下水位20米甚至40米,试问哪里还有互相交换一说?这样的言论只有缺乏常识的,只懂本本的专家,不调查研究的专家自己拍脑袋想当然才能得出来。第二,一些学者们提出,圆明园本来是自然湿地。所谓自然湿地,指地下水位很高,圆明园的水原来是地下水冒出来的。可惜没有站住脚。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清代建筑史专家郭黛垣教授(非常抱歉,郭教授的名字的最后一个是女字偏旁)考证,清代建园时就正常通过外来供水。清代文献资料有记载。郭教授在国家环保总局的听证会上就说过,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过,只是反对防渗工程的人们记性不好。建国以来许多时候用水是用井水补给的,人们误以为那就是自然湿地。第三,其实就是证明清代是自然湿地也没有用,证明建国以后还是自然湿地也没有用。建国初的情况与现在相比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口增加了1000多万,工农业总产值增加了数百倍,用水量也增加了近百倍,抱着陈年老帐当什么用。不要说工业用水,就说绿化用水,机械喷灌,水要花多少?千万居民每家洗浴龙头一开要用多少水。用那时候的情况来叫板今天的事情有点荒唐,好象不食人间烟火。
我们要问,不防渗是不是不影响生态,或者保护了生态?结论是不防渗生态破坏更糟糕。根据北京市水利研究部门和圆明园管理处的共同测算,每年需要用水1000万立方米,而近几年来的现实是,每年水务管理部门至多给了200万立方米 ,因此,缺水成了圆明园的心腹大患,有时连消防用水都保证不了。近三四年中,每年有许多时间湖水干涸,水尽鱼死,树枯草亡。这一情况已经在国家环保总局的听证会上大家听到了,也看到了大量的画面与照片。如果采取防渗措施,用减少了渗漏的湖水滋养周边树木植被,浇灌园区内花草树木会是什么结果我们不是很清楚吗?根据调查,有一段时期圆明园保持了必要的水位,野鸭来了,候鸟来了,有水的圆明园形成了一个小的气候,大家在游园的时候,水波滟滟,树木繁盛,花草苍翠,这难道不是生态保护吗?只要我们面对现实思考一下,不难看出,圆明园防渗工程本身就是一项环保工程,生态工程,而在这次新闻事件与环保事件中,却被人们用一个侧面来否定另一个侧面,用一个生态问题掩盖另一个生态问题,用一个环保措施否定另一个措施,是不是有点滑稽可笑?
误导之三,是把生态环保与节水对立起来,好象节水不重要,生态重要,以至于过分轻视北京的缺水的严重程度,误导公众。其实不节水才是真正不懂生态。严重缺水还有什么生态?中国是个世界人口大国,中国的全国缺水,即使原来水源富裕的南方也缺水,不仅是水质型缺水,也存在资源型缺水。北方则是典型的资源型缺水。不了解情况的人可去在媒体上读我的另一篇文章:《我依然赞成实施圆明园防渗工程》,里面的介绍清清楚楚,有大量数据作证。缺水就是严重的生态灾难,没有水连生命也保不住。由于中国的水资源北方是南方地区的1/8,其实就是世界水平的1/32。因此,华北地区是世界上最缺水的地区。作为做过水资源课题的专业研究人士,我对节水的重要性感觉有千钧之重,我感觉节水的宣传与相应措施时下还远远不到位。经济要持续发展,稳定增长,要建设和谐社会,要保护环境,就要进一步提倡节水,尽可能地涵养水源,不要做让经济持续不下去的事,不要做让子孙后代付出代价且难以生存的事情。人必须与环境友好相处。在前不久的财富论坛上,我和中国环境科学院的夏青研究员(他是国家南水北调工程的专家组成员)交流了关于圆明园防渗工程的看法。我感觉一些专家误导公众,把节水的事情看轻了,把中水生产与供应能力,把中水的再利用看得太容易了。北京市水利科学研究所所长李其军专家称,北京的地下水缺少约50-60亿立方米,即使我们不再用地下水,而且不断地进行回灌,可能我们这一辈子已经无法看到北京的自然湿地了。北京作为一个高度缺水的城市,需要持续增长、稳定发展,用水控制至关重要。圆明园一年要满足水的供应需要将近一千万立方米水,现在的实际情况是北京市水务部门最多也就提供了200万方,也就是说只提供五分之一,缺水的程度不言而喻。对圆明园管理处而言最基本问题是水从哪里来,有些专家提出来要使用中水,使用其他节水技术,说起来很好听,可能在事实面前内容苍白,缺少说服力。就目前情况来说,根据本人的调查和了解,使用中水的条件还远远不充分。大家只要不违心的话,睁开眼瞧瞧,北京有多少单位使用了多少中水?数量还相当少。好不容易有几个小区有了中水设施,但当摆设的多。原因很很简单,一是建设中水厂的收水管网与供水管网的资金投入太大;第二是水的的处理过程比自来水复杂,成本较高,第三是中水的用户太少,经济效益至今都不好,所以进展缓慢。《家庭健康报》的记者苏允杰做过专题调查,也采访过我,有大段的调查报告刊登在报纸上。调查的结果就是我上面所说的样子。因此,不做调查的人,别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专家不能说外行话,否则就不要乱说话,其它批评者也不应该总是想当然,用概念说事,炒作概念是对公众的不负责任,对社会的不负责任。
误导之四,圆明园防渗影响巨大。要坚持让圆明园继续漏水的专家们振振有词的介绍,为了北京市的生态平衡,圆明园应该不搞防渗。或者说为了保护北京市的生态,要在圆明园这个地方,让地面水与地下水进行交换。当然,根据上面介绍北京的水情,圆明园也只有漏水的份,为保持北京的生态,要继续漏水。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院张锡范研究员说,“从北京地区的宏观角度看,圆明园无异是在地面上放置了一个水盆,对周围环境我看不出有什么影响。电视上有的专家说,这一做法隔断了地面水与地下水的联系,应该说只是隔断了圆明园湖水与地下水的联系,并未影响到周围其它地方的地面水和地下水的联系,仅是局部而已,少了湖水与地下水的联系,就会破坏生态平衡?笔者经过调查认为,即使听任圆明园的水向下渗漏,也只是北京市补给地下水的一个通道而已,象如此能向地下补给水的地方不知几千几万个。专家们哗众取宠,把圆明园的功能说得太大了。地面都可以补水,有多少流不到地下去?问题的症结在于,整个华北地区缺水,整个北京市严重缺水。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刘树坤是原灾害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生态修复研究专家,博士生导师,他认为,华北地区的大环境,特别是地下水的过度开采,形成大范围的地下水的漏斗,城市河湖持地下补给水源消失,湖泊和湿地不断萎缩和消失,圆明园也逃厄运。它所在地区的地下水位已经下降了近20米,现在的圆明园成了一个大漏勺,只有漏水的份,没有得到外部地下水补给的可能性。这显然不是圆明园的责任。相反它是大环境的受害者。它所做的只是一个无奈的自救措施。笔者非常赞成刘教授的观点:圆明园不搞防渗工程,让湖水渗入地下,补充地下水对保护生态系统是有利的,但圆明园没有这个责任,更没有这个能力,第一它没有足够的水,第二它没有足够的钱。如果要让他这样做,北京水务部门应给他足够的水,相关主管部门应该给他足够的钱。费用由政府与公众负担。显然,这样的体制在短时间内还难以形成,既然圆明园没有能力挽救北京市的大环境,当务之急就是自我保护,尽量保护好这块城市沙漠中绿州。所以笔者也听专家说,圆明园防渗工程对环境的影响大概不超过新建一公里公路对环境的影响。夸大其词也是误导公众的一种行为。
误导之五,就是圆明园的水上景观问题要不要搞的问题,其实这个问题是关于圆明园功能定位问题的延伸。上面介绍了,圆明园的遗址规划是经过几十年讨论由国家批准确定的,建成有遗址、有景观、有美好环境的园子,供人们凭吊遗迹,也供人们休闲娱乐。既然是这一个宗旨,那么圆明园所作所为也没什么不对。圆明园的职工有1700余人,多数职工是通过拆迁自己房屋改善景观成为圆明园的职工的,圆明园的正常管理费用与职工收入半数要靠创收。这些职工贡献了自己的家园使其成为公园,没有必要的水,没有合适的景观服务,有多少人会到这园林来?从市民对圆明园的需求来说,圆明园的作为公园的功能也应当是多样化的,既要有良辰美景,也要有亲水的、舒适的休闲娱乐空间。多数人来看看风景,拍张照片,享受一下这美丽的风景,在荷花池边流连忘返,这不会有什么错。提供好的景观,好的服务大慨也没有什么错。如果就剩一个大水法,其余全是荒草,也不会符合大多数旅游者愿望。有些所谓的专家希望将职工一下子全部推向社会,只留下几个人看守荒废的圆明园,这完全是脱离实际的高调,相信圆明园职工中有他的老爸或兄弟姐妹就不会出这种主意,这是对社会的不负责。圆明园仅仅是参照全国甚至全世界的园林通常都做的一些美化景观的做法,有什么值得反复批评的?还动不动扣上不爱国的大帽子,合适吗?
误导之六,圆明园防渗工程处理以后是不是会形成一湖死水?这也是众多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反映比较强烈的内容之一。好在类似的防渗工程在世界上已经搞了20多年,中国也进行了10多年。北京就有多家园子做了防渗工程。比如典型的植物园,做了防渗工程效果非常好,不但没有所谓一湖死水,而且是生物生长正常,环境优美。北京的京密引水渠等也做了防渗工程。据专家介绍,全国每年有数以千家用水或缺水单位做防渗工程。所有做工程的单位也会作认真的测算与权衡。本人听说,颐和园也在考虑是否要进行防渗工程的事。至于圆明园做过防渗工程是不是一湖活水,我的结论是肯定的。一是湖里的水源源不断作为岸边和园区树木与植被的绿化用水和生态用水,外来水不断补充湖里的水,形成正常的水的流动和交换。二是湖水的周边渗透目前仅仅堵住了一部分,侧渗还在进行,第三园区树木和植被用湖底水浇灌,这些浇灌的水有些会渗到地下,四是水面蒸发的方式也有利于生态与良好的小气候的形成。五是由于在防渗膜上面还加铺了50公分以上的土,种养了水生植物,投放了一部分鱼类,经过一段时期繁衍,可以形成有效的有生机活力的生态体系,水体的自然净化功能也会形成。反对者可去植物园看一看,就会知道谁是谁非了。
误导之七,反对防渗工程专家提供的数据基本上没有什么能经得住实践检验的,但经过媒体报道居然也能误导公众。例如,一开头报道说,圆明园防渗工程项目用了资金1。5亿元,后来听说是3000万元,后来又听说防渗膜是不到8元一个平方米,再后来说整个防渗工程就是说挖淤泥,铺膜,回填每平方米0。5到1米的土壤,再后来听说,所谓专家们根本就没有在圆明园管理处了解实际数据,是个别人通过问了现场做活的临工以后测算的。居然把临工猜测的的话当成核实过的数据来传播,真是荒唐!又有所谓专家说,圆明园湖里的水应该是80厘米,理由就是长荷花只能是80厘米左右。史书记载皇太子乘龙船遇大风差点淹死,龙船可从圆明园开到颐和园,然后再到永定河。可见认定80厘米的数据依据不足。有的批评者用水深水浅作为用水的主要依据,但据本人调查,水深水浅只是一次性补水量的多少,在严重漏水的情况下,一次性的容水量大小,即水的深浅只是一个参考依据之一。一个公开发表的结论居然如此经不起推敲,某些专家也未免太草率了。关于圆明园铺设的防渗膜有没有污染的问题,曾几何时被认为是防渗工程的主要罪状。我不是研究防渗工程用防渗膜的,所以只有亲自去了解,才知道那些声称有污染的人更是没有经过调查。据了解这种防渗膜在国外已经用了20多年,在中国已经用了10多年,成千上万的工程都在使用。圆明园防渗工程用的这种防渗膜是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的,许多水库都在用,有国家权威单位的质检报告。我想这该没有什么可说的了。但媒体上依然是那样报道,反对的专家也还是那样说,我不知道这些人为什么不做调查后再发议论?莫非有什么难言之隐?
误导之八,防渗工程是圆明园管理处的擅自作主。调查发现研究和程序正常。早在2003年底,由北京市水利科学研究所、海淀区水利局与圆明园管理处就联合进行了《圆明园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计划》,此后,海淀区水利局又进行了《圆明明雨洪工程项目建议书》研究,《圆明园节水灌溉工程项目建议书》研究。在在实施圆明园整治工程时,圆明园向北京市文物主管部门报送了专门报告,其中列防渗与清淤的专项内容。主管部门的批复里面没有就两项提供明确答复。这被批评者视为违规操作。但这一说法是否代表文物主管部门不同意此项工程呢?答案也是否定的。就在该问题引起社会剧烈批评之后,4月2日《京华时报》记者刘薇于心欣作了专题采访,该主管局的一位副局长代表文物局对圆明园湖底铺膜一事做出回应,认为圆明园湖底铺膜属园林日常维护,未对文物造成破坏。这位领导明确告诉记者,对于遗址概念的界定一定要清晰,圆明园湖底铺膜是湖道清淤的一部分,属于园林日常管理,不是文物建设项目,因此可以不审批,而且铺膜并未对遗址本身造成破坏。圆明园的水除了很少一部分蒸发外,大部分都是渗漏,因此不采取一些防渗手段是不行的。传统的防渗手段是使用清膏泥,这在考古界是完全允许的。但现代社会对历史文物的保护应该采取现代化的手段。湖底铺膜有两个特点,一个是可塑性,另一个是隐蔽性,这种办法在世界范围内也都在使用。可见主管局对这事是有主见的,而且我们认为这种说法是比较客观的。在市文物主管部门批复后,海淀区政府,海淀区相关的各委办局会办圆明园整治方案,同意实施此项防渗工程也是有据可依的。在国家环保总局举办的听证会上,圆明园管理处向参会的各媒体与代表提供了这些文件的复印件,但没有一家媒体作专门报道,社会公众无法得知,令人遗憾。
另外,本人在调查圆明园防渗工程时,感觉是《环评法》其实也有点含义不明。所谓违法的说法有点概念不清。《环评法》指出,环评是针对规划与建设项目的,那么,圆明园防渗工程是一种维护与保养,文物主管部门都认为是日常管理,不是建设项目,由此可以不进行环评。由于对《环评法》解读的偏差,导致相关主管部门的分岐意见,可以理解。
误导之九,倒底圆明园管理处能做什么?按规划去实施,按确定的方针去操作,应该是合法的,允许的,否则日常的管理与维护还要不要做?一棵大树历经数百年,需要砍伐,当然要经过批准,但如果砍一棵小树,一棵不合规划的树也要进行上报批准吗?倘若文物主管部门连这也要管,北京有近千个文物的点,管得过来吗?圆明园管理处能不能决定砍掉园内的某些树木的问题。道理很明白,既然是保护遗址,砍伐树木肯定要有规矩,不能胡来。但我们知道,圆明园在历史上已经不至一次平田整地,后来园子开始建设后,要恢复当年圆明园的一些景观,这决不是什么杂树都可以长的。为了恢复圆明园的景观,必须要栽种一些当年曾经种植过的树种,就要砍掉一些不符合要求的树, 一些不构成景观的树木。另外,当有的树木枯死,也要及时清除,个别树木发生了传染性的虫害,也要及时清除。一些反对者拍下了园区砍树的照片,好在砍掉的都是杂树,但就这样也惹来麻烦,被指责当砍掉了具有文物价值的古树。一开头胡批一顿,然后知道错了,就不吭声了。我想,批评者要搞清楚,什么算是正常的管理与维护,什么是破坏园林的景观的行为,不搞清楚就不能乱指责,乱指责就是不负责,不是误导公众是什么?
误导之十,所有的人都能对圆明园防渗工程发表议论吗?笔者持否定意见。讨论一个重要事项,不是谁因为是公民就可以发表不同意见。笔者分析,凡是不经过调查研究的人就应该自觉不发言;,凡是缺少行为是非判断能力的人就不能发表有效意见。在这次关于圆明园防渗工程的论战中,不但有众多的反对派专家没有做认真调查,而且,也有缺少是非判断能力人在发表意见。再其次,任何人任何组织在调查研究之前就先下结论应该是坚决禁止的。但这种人所共知的非理性现象我们在这次论战中看到了,从建设和谐社会来看,从建设社会义民主政治来看,这种风气和做法应该认真加以纠正。
作者,李开发,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研究学者,水资源研究专家,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笔者是社会众多关注圆明园防渗工程的研究人员之一,并且有幸参与了国家环保总局的听证会等多次相关活动。圆明园防渗工程的质疑与争议本是一件好事,然而要保持这种参与的有效性、客观性与科学性,给出公正客观的评价真是不容易。程序公正,起点公平,似乎都不难,但评价者的客观理性却很难。笔者认为,如何解决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问题,在于能够提供全面背景信息,让关心圆明园的专家、决策机构及广大社会公众,根据确切的事实与科学的数据,对事情加以评判。而现实让人们感觉到,消除误码导,在于提供真正准确的事实,在于提供详细的背景介绍。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亮出事实,把全部情况曝露在阳光下,公开,必然带来公正,否则误导不可避免。圆明园防渗工程就是一例。由于很多人对事实不清楚,少数人以讹传讹,用不清楚的事实,或者完全不符合客观实际的事实来作评价的依据,再加上媒体缺少深入调查便一再宣传,众多的误会也就难免了。我们的有关方面有责任有义务向社会作一个全面的陈述,客观真实的陈述,并且允许不同意见相互质询,这样,才有利捋清事实,才能有的放矢,达成共识,解决问题。
关于圆明园防渗工程的争议,其中误导多多:
误导之一,以为圆明园功能定位问题是圆明园管理处的擅自作主,其实这是抬举了圆明园管理部门。圆明园应该办成什么样的一个园林,历来就存在着多种争议,也有结论。有人提出圆明园要办成一个荒草萋萋的遗迹,这是一种选择,20年前就有。关于这个问题的争议已经有过一个经过法律程序的高度集中的结论。圆明园的规划讨论历经20年,历经数百位专家,上百次研讨会,最后确定了规划,规划经过北京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经过国家文物局批准,2001年生效。这个规划的形成过程是复杂的,讨论的内容是多方面的,决策程序也是严谨的,因此有高度的权威性。要改变这个规划,当然不是绝对不能,但也有相应的程序。目前圆明园的规划,定位为既可以凭吊古迹,也可以欣赏有水景观的古典园林。恢复圆明园的山形水系,圆明园管理处只是一个执行者。拿定位这样一个多早已有了结论的课题来说事,如果不知道这个背景,那么轻则是没有调查,信口开河,重则是有意误导公众。这次新闻事件中,许多批评的人士针对圆明园的定位扣帽子,看起来是批评了圆明园管理处,但实际上批评的是国家规划,因此内容早就跑了题,与防渗工程无关。
误导之二,圆明园做防渗工程破坏了生态。许多专家振振有词说防渗工程不该做。理由是做了防渗工程破坏了生态平衡,阻断了圆明园湖里的水与地下水的双向交流,因此是一个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工程。首先我要说,只要有简单的生物学知识加上对北京的市情的了解,就不会说出这种话来。第一,回答有没有交换的问题。生态专家们的常识是:地下水位低于3米时,大部分的地表植物与树木的与地下水的交换已经难于进行;当地下水位低于6米时,这种交换已经完全停止。现在是地下水位20米甚至40米,试问哪里还有互相交换一说?这样的言论只有缺乏常识的,只懂本本的专家,不调查研究的专家自己拍脑袋想当然才能得出来。第二,一些学者们提出,圆明园本来是自然湿地。所谓自然湿地,指地下水位很高,圆明园的水原来是地下水冒出来的。可惜没有站住脚。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清代建筑史专家郭黛垣教授(非常抱歉,郭教授的名字的最后一个是女字偏旁)考证,清代建园时就正常通过外来供水。清代文献资料有记载。郭教授在国家环保总局的听证会上就说过,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过,只是反对防渗工程的人们记性不好。建国以来许多时候用水是用井水补给的,人们误以为那就是自然湿地。第三,其实就是证明清代是自然湿地也没有用,证明建国以后还是自然湿地也没有用。建国初的情况与现在相比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口增加了1000多万,工农业总产值增加了数百倍,用水量也增加了近百倍,抱着陈年老帐当什么用。不要说工业用水,就说绿化用水,机械喷灌,水要花多少?千万居民每家洗浴龙头一开要用多少水。用那时候的情况来叫板今天的事情有点荒唐,好象不食人间烟火。
我们要问,不防渗是不是不影响生态,或者保护了生态?结论是不防渗生态破坏更糟糕。根据北京市水利研究部门和圆明园管理处的共同测算,每年需要用水1000万立方米,而近几年来的现实是,每年水务管理部门至多给了200万立方米 ,因此,缺水成了圆明园的心腹大患,有时连消防用水都保证不了。近三四年中,每年有许多时间湖水干涸,水尽鱼死,树枯草亡。这一情况已经在国家环保总局的听证会上大家听到了,也看到了大量的画面与照片。如果采取防渗措施,用减少了渗漏的湖水滋养周边树木植被,浇灌园区内花草树木会是什么结果我们不是很清楚吗?根据调查,有一段时期圆明园保持了必要的水位,野鸭来了,候鸟来了,有水的圆明园形成了一个小的气候,大家在游园的时候,水波滟滟,树木繁盛,花草苍翠,这难道不是生态保护吗?只要我们面对现实思考一下,不难看出,圆明园防渗工程本身就是一项环保工程,生态工程,而在这次新闻事件与环保事件中,却被人们用一个侧面来否定另一个侧面,用一个生态问题掩盖另一个生态问题,用一个环保措施否定另一个措施,是不是有点滑稽可笑?
误导之三,是把生态环保与节水对立起来,好象节水不重要,生态重要,以至于过分轻视北京的缺水的严重程度,误导公众。其实不节水才是真正不懂生态。严重缺水还有什么生态?中国是个世界人口大国,中国的全国缺水,即使原来水源富裕的南方也缺水,不仅是水质型缺水,也存在资源型缺水。北方则是典型的资源型缺水。不了解情况的人可去在媒体上读我的另一篇文章:《我依然赞成实施圆明园防渗工程》,里面的介绍清清楚楚,有大量数据作证。缺水就是严重的生态灾难,没有水连生命也保不住。由于中国的水资源北方是南方地区的1/8,其实就是世界水平的1/32。因此,华北地区是世界上最缺水的地区。作为做过水资源课题的专业研究人士,我对节水的重要性感觉有千钧之重,我感觉节水的宣传与相应措施时下还远远不到位。经济要持续发展,稳定增长,要建设和谐社会,要保护环境,就要进一步提倡节水,尽可能地涵养水源,不要做让经济持续不下去的事,不要做让子孙后代付出代价且难以生存的事情。人必须与环境友好相处。在前不久的财富论坛上,我和中国环境科学院的夏青研究员(他是国家南水北调工程的专家组成员)交流了关于圆明园防渗工程的看法。我感觉一些专家误导公众,把节水的事情看轻了,把中水生产与供应能力,把中水的再利用看得太容易了。北京市水利科学研究所所长李其军专家称,北京的地下水缺少约50-60亿立方米,即使我们不再用地下水,而且不断地进行回灌,可能我们这一辈子已经无法看到北京的自然湿地了。北京作为一个高度缺水的城市,需要持续增长、稳定发展,用水控制至关重要。圆明园一年要满足水的供应需要将近一千万立方米水,现在的实际情况是北京市水务部门最多也就提供了200万方,也就是说只提供五分之一,缺水的程度不言而喻。对圆明园管理处而言最基本问题是水从哪里来,有些专家提出来要使用中水,使用其他节水技术,说起来很好听,可能在事实面前内容苍白,缺少说服力。就目前情况来说,根据本人的调查和了解,使用中水的条件还远远不充分。大家只要不违心的话,睁开眼瞧瞧,北京有多少单位使用了多少中水?数量还相当少。好不容易有几个小区有了中水设施,但当摆设的多。原因很很简单,一是建设中水厂的收水管网与供水管网的资金投入太大;第二是水的的处理过程比自来水复杂,成本较高,第三是中水的用户太少,经济效益至今都不好,所以进展缓慢。《家庭健康报》的记者苏允杰做过专题调查,也采访过我,有大段的调查报告刊登在报纸上。调查的结果就是我上面所说的样子。因此,不做调查的人,别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专家不能说外行话,否则就不要乱说话,其它批评者也不应该总是想当然,用概念说事,炒作概念是对公众的不负责任,对社会的不负责任。
误导之四,圆明园防渗影响巨大。要坚持让圆明园继续漏水的专家们振振有词的介绍,为了北京市的生态平衡,圆明园应该不搞防渗。或者说为了保护北京市的生态,要在圆明园这个地方,让地面水与地下水进行交换。当然,根据上面介绍北京的水情,圆明园也只有漏水的份,为保持北京的生态,要继续漏水。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院张锡范研究员说,“从北京地区的宏观角度看,圆明园无异是在地面上放置了一个水盆,对周围环境我看不出有什么影响。电视上有的专家说,这一做法隔断了地面水与地下水的联系,应该说只是隔断了圆明园湖水与地下水的联系,并未影响到周围其它地方的地面水和地下水的联系,仅是局部而已,少了湖水与地下水的联系,就会破坏生态平衡?笔者经过调查认为,即使听任圆明园的水向下渗漏,也只是北京市补给地下水的一个通道而已,象如此能向地下补给水的地方不知几千几万个。专家们哗众取宠,把圆明园的功能说得太大了。地面都可以补水,有多少流不到地下去?问题的症结在于,整个华北地区缺水,整个北京市严重缺水。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刘树坤是原灾害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生态修复研究专家,博士生导师,他认为,华北地区的大环境,特别是地下水的过度开采,形成大范围的地下水的漏斗,城市河湖持地下补给水源消失,湖泊和湿地不断萎缩和消失,圆明园也逃厄运。它所在地区的地下水位已经下降了近20米,现在的圆明园成了一个大漏勺,只有漏水的份,没有得到外部地下水补给的可能性。这显然不是圆明园的责任。相反它是大环境的受害者。它所做的只是一个无奈的自救措施。笔者非常赞成刘教授的观点:圆明园不搞防渗工程,让湖水渗入地下,补充地下水对保护生态系统是有利的,但圆明园没有这个责任,更没有这个能力,第一它没有足够的水,第二它没有足够的钱。如果要让他这样做,北京水务部门应给他足够的水,相关主管部门应该给他足够的钱。费用由政府与公众负担。显然,这样的体制在短时间内还难以形成,既然圆明园没有能力挽救北京市的大环境,当务之急就是自我保护,尽量保护好这块城市沙漠中绿州。所以笔者也听专家说,圆明园防渗工程对环境的影响大概不超过新建一公里公路对环境的影响。夸大其词也是误导公众的一种行为。
误导之五,就是圆明园的水上景观问题要不要搞的问题,其实这个问题是关于圆明园功能定位问题的延伸。上面介绍了,圆明园的遗址规划是经过几十年讨论由国家批准确定的,建成有遗址、有景观、有美好环境的园子,供人们凭吊遗迹,也供人们休闲娱乐。既然是这一个宗旨,那么圆明园所作所为也没什么不对。圆明园的职工有1700余人,多数职工是通过拆迁自己房屋改善景观成为圆明园的职工的,圆明园的正常管理费用与职工收入半数要靠创收。这些职工贡献了自己的家园使其成为公园,没有必要的水,没有合适的景观服务,有多少人会到这园林来?从市民对圆明园的需求来说,圆明园的作为公园的功能也应当是多样化的,既要有良辰美景,也要有亲水的、舒适的休闲娱乐空间。多数人来看看风景,拍张照片,享受一下这美丽的风景,在荷花池边流连忘返,这不会有什么错。提供好的景观,好的服务大慨也没有什么错。如果就剩一个大水法,其余全是荒草,也不会符合大多数旅游者愿望。有些所谓的专家希望将职工一下子全部推向社会,只留下几个人看守荒废的圆明园,这完全是脱离实际的高调,相信圆明园职工中有他的老爸或兄弟姐妹就不会出这种主意,这是对社会的不负责。圆明园仅仅是参照全国甚至全世界的园林通常都做的一些美化景观的做法,有什么值得反复批评的?还动不动扣上不爱国的大帽子,合适吗?
误导之六,圆明园防渗工程处理以后是不是会形成一湖死水?这也是众多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反映比较强烈的内容之一。好在类似的防渗工程在世界上已经搞了20多年,中国也进行了10多年。北京就有多家园子做了防渗工程。比如典型的植物园,做了防渗工程效果非常好,不但没有所谓一湖死水,而且是生物生长正常,环境优美。北京的京密引水渠等也做了防渗工程。据专家介绍,全国每年有数以千家用水或缺水单位做防渗工程。所有做工程的单位也会作认真的测算与权衡。本人听说,颐和园也在考虑是否要进行防渗工程的事。至于圆明园做过防渗工程是不是一湖活水,我的结论是肯定的。一是湖里的水源源不断作为岸边和园区树木与植被的绿化用水和生态用水,外来水不断补充湖里的水,形成正常的水的流动和交换。二是湖水的周边渗透目前仅仅堵住了一部分,侧渗还在进行,第三园区树木和植被用湖底水浇灌,这些浇灌的水有些会渗到地下,四是水面蒸发的方式也有利于生态与良好的小气候的形成。五是由于在防渗膜上面还加铺了50公分以上的土,种养了水生植物,投放了一部分鱼类,经过一段时期繁衍,可以形成有效的有生机活力的生态体系,水体的自然净化功能也会形成。反对者可去植物园看一看,就会知道谁是谁非了。
误导之七,反对防渗工程专家提供的数据基本上没有什么能经得住实践检验的,但经过媒体报道居然也能误导公众。例如,一开头报道说,圆明园防渗工程项目用了资金1。5亿元,后来听说是3000万元,后来又听说防渗膜是不到8元一个平方米,再后来说整个防渗工程就是说挖淤泥,铺膜,回填每平方米0。5到1米的土壤,再后来听说,所谓专家们根本就没有在圆明园管理处了解实际数据,是个别人通过问了现场做活的临工以后测算的。居然把临工猜测的的话当成核实过的数据来传播,真是荒唐!又有所谓专家说,圆明园湖里的水应该是80厘米,理由就是长荷花只能是80厘米左右。史书记载皇太子乘龙船遇大风差点淹死,龙船可从圆明园开到颐和园,然后再到永定河。可见认定80厘米的数据依据不足。有的批评者用水深水浅作为用水的主要依据,但据本人调查,水深水浅只是一次性补水量的多少,在严重漏水的情况下,一次性的容水量大小,即水的深浅只是一个参考依据之一。一个公开发表的结论居然如此经不起推敲,某些专家也未免太草率了。关于圆明园铺设的防渗膜有没有污染的问题,曾几何时被认为是防渗工程的主要罪状。我不是研究防渗工程用防渗膜的,所以只有亲自去了解,才知道那些声称有污染的人更是没有经过调查。据了解这种防渗膜在国外已经用了20多年,在中国已经用了10多年,成千上万的工程都在使用。圆明园防渗工程用的这种防渗膜是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的,许多水库都在用,有国家权威单位的质检报告。我想这该没有什么可说的了。但媒体上依然是那样报道,反对的专家也还是那样说,我不知道这些人为什么不做调查后再发议论?莫非有什么难言之隐?
误导之八,防渗工程是圆明园管理处的擅自作主。调查发现研究和程序正常。早在2003年底,由北京市水利科学研究所、海淀区水利局与圆明园管理处就联合进行了《圆明园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计划》,此后,海淀区水利局又进行了《圆明明雨洪工程项目建议书》研究,《圆明园节水灌溉工程项目建议书》研究。在在实施圆明园整治工程时,圆明园向北京市文物主管部门报送了专门报告,其中列防渗与清淤的专项内容。主管部门的批复里面没有就两项提供明确答复。这被批评者视为违规操作。但这一说法是否代表文物主管部门不同意此项工程呢?答案也是否定的。就在该问题引起社会剧烈批评之后,4月2日《京华时报》记者刘薇于心欣作了专题采访,该主管局的一位副局长代表文物局对圆明园湖底铺膜一事做出回应,认为圆明园湖底铺膜属园林日常维护,未对文物造成破坏。这位领导明确告诉记者,对于遗址概念的界定一定要清晰,圆明园湖底铺膜是湖道清淤的一部分,属于园林日常管理,不是文物建设项目,因此可以不审批,而且铺膜并未对遗址本身造成破坏。圆明园的水除了很少一部分蒸发外,大部分都是渗漏,因此不采取一些防渗手段是不行的。传统的防渗手段是使用清膏泥,这在考古界是完全允许的。但现代社会对历史文物的保护应该采取现代化的手段。湖底铺膜有两个特点,一个是可塑性,另一个是隐蔽性,这种办法在世界范围内也都在使用。可见主管局对这事是有主见的,而且我们认为这种说法是比较客观的。在市文物主管部门批复后,海淀区政府,海淀区相关的各委办局会办圆明园整治方案,同意实施此项防渗工程也是有据可依的。在国家环保总局举办的听证会上,圆明园管理处向参会的各媒体与代表提供了这些文件的复印件,但没有一家媒体作专门报道,社会公众无法得知,令人遗憾。
另外,本人在调查圆明园防渗工程时,感觉是《环评法》其实也有点含义不明。所谓违法的说法有点概念不清。《环评法》指出,环评是针对规划与建设项目的,那么,圆明园防渗工程是一种维护与保养,文物主管部门都认为是日常管理,不是建设项目,由此可以不进行环评。由于对《环评法》解读的偏差,导致相关主管部门的分岐意见,可以理解。
误导之九,倒底圆明园管理处能做什么?按规划去实施,按确定的方针去操作,应该是合法的,允许的,否则日常的管理与维护还要不要做?一棵大树历经数百年,需要砍伐,当然要经过批准,但如果砍一棵小树,一棵不合规划的树也要进行上报批准吗?倘若文物主管部门连这也要管,北京有近千个文物的点,管得过来吗?圆明园管理处能不能决定砍掉园内的某些树木的问题。道理很明白,既然是保护遗址,砍伐树木肯定要有规矩,不能胡来。但我们知道,圆明园在历史上已经不至一次平田整地,后来园子开始建设后,要恢复当年圆明园的一些景观,这决不是什么杂树都可以长的。为了恢复圆明园的景观,必须要栽种一些当年曾经种植过的树种,就要砍掉一些不符合要求的树, 一些不构成景观的树木。另外,当有的树木枯死,也要及时清除,个别树木发生了传染性的虫害,也要及时清除。一些反对者拍下了园区砍树的照片,好在砍掉的都是杂树,但就这样也惹来麻烦,被指责当砍掉了具有文物价值的古树。一开头胡批一顿,然后知道错了,就不吭声了。我想,批评者要搞清楚,什么算是正常的管理与维护,什么是破坏园林的景观的行为,不搞清楚就不能乱指责,乱指责就是不负责,不是误导公众是什么?
误导之十,所有的人都能对圆明园防渗工程发表议论吗?笔者持否定意见。讨论一个重要事项,不是谁因为是公民就可以发表不同意见。笔者分析,凡是不经过调查研究的人就应该自觉不发言;,凡是缺少行为是非判断能力的人就不能发表有效意见。在这次关于圆明园防渗工程的论战中,不但有众多的反对派专家没有做认真调查,而且,也有缺少是非判断能力人在发表意见。再其次,任何人任何组织在调查研究之前就先下结论应该是坚决禁止的。但这种人所共知的非理性现象我们在这次论战中看到了,从建设和谐社会来看,从建设社会义民主政治来看,这种风气和做法应该认真加以纠正。
作者,李开发,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研究学者,水资源研究专家,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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